則以及制定規(guī)則的原因。
(2) 幫助寶寶認清沖突的原因,并設(shè)想另外的替代行為及其結(jié)果。例如:當寶寶想要玩同伴的玩具時,除了使用暴力搶奪的方法外,還可以和同伴協(xié)商交換玩具,或者與同伴商量玩玩具的時間。
(3) 引導(dǎo)寶寶理解合作的意義。3-4歲的寶寶需要讓他們直接地觀察兩人或多人一起合作解決問題或完成某項任務(wù),給予他們模仿的機會。
(4) 鼓勵寶寶幫助別人。例如:幫助鄰居的叔叔阿姨拿報紙,上電梯的時候鼓勵寶寶為別人按電梯樓層鍵。
(5) 當寶寶和同伴發(fā)生沖突時,盡量讓寶寶自己來解決。
(6) 在日常生活中,媽媽爸爸是寶寶人際交往的榜樣。為了能更好地和同伴玩耍,媽媽爸爸可以教給寶寶一些善意、有趣的手勢,經(jīng)常微笑著面對寶寶。一個具有幽默感、滿面陽光的寶寶會有良好的人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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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編自:年輕媽媽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