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樣對于其他藝術(shù)的東西,我都是這種態(tài)度。人生活的質(zhì)量,不在于對藝術(shù)的了解。而在于她對生活的態(tài)度。
也就是說孩子學藝術(shù)是的目的是很重要的。既然藝術(shù)不是生活質(zhì)量的決定因素,那她學這個完全在于她自己是否喜歡。
我現(xiàn)在面臨一個很大的難題,也是如此,小雪的書法,相對于繪畫而言,更有天賦,我覺得她一直學習下去的話,是可以在國家級別上拿獎的,但是,她不喜歡,非常不喜歡書法。而我確非常希望她能夠堅持下去,哪怕再堅持一個學期。但是她說,不!要我按照她的意愿,我覺得會很遺憾,成功也許就在前面。但是,強迫她學,她得書法質(zhì)量就不可能穩(wěn)定。
于是我,問我自己,為什么要讓她學。目的是什么?然后我決定尊重她的想法。
這樣想通之后,我覺得沒有什么大不了的事情。會書法也快樂,不會書法也一樣的快樂,生活沒有因此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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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我自己都沒有太多的藝術(shù)細胞,所以我對這方面不會太注重。好像很多時候,當人真的去學習一種東西,就希望真的可以學到什么,而鋼琴等等有等級考試,然后人就走到一個誤區(qū)。
為了得到一個等級,得到認可,人就要不斷努力。付出很多。而且這個基礎的過程還要是比較枯燥的過程。
我自己承受不了,孩子呢?我也不強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