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相見,母子悔恨熱淚雙流
李曉明等剛離開,學(xué)生們便跟出撥打了“110”,警車呼嘯而來時,他們分頭逃去。
李曉明在一個朋友家躲了一個星期,聽人說他們家的整條街被警方“封”了,才知道事情遠比想象的嚴重。他思前想后,終于到叔叔家向叔叔說了實情,懂法的叔叔知道侄兒已犯了搶劫罪,就帶他去自首。
1998年9月,未滿17歲的李曉明和張志國被取保候?qū)彙?999年8月,兩人被依法逮捕。
在看守所,他們遇到了一個有著慈母般愛心的女法官,在她的循循善誘下,兩個少年才開始了自己人生的思考。通過學(xué)習(xí)法律條例,李曉明、張志國終于認清了自己所犯的罪行,并感到深深后悔?善饰龅椒缸锔磿r他們都說是因為父母的不負責任,沒人管教,才使他們變壞、犯法。
為消除李曉明對母親的隔閡,女法官幾次找到李曉明母親,又將他媽媽的艱辛、擔憂、自責和牽掛轉(zhuǎn)告給李曉明,還帶來了他媽媽為他準備的藥物和他愛吃的食品。
1999年11月的一個上午,友誼縣人民法院少年庭對少年犯李曉明、張志國進行開庭審理,李曉明的媽媽、外公、老師,張志國的爺爺、奶奶、媽媽等都來了,李曉明的媽媽站起來動情地說:“曉明,我的兒子,媽媽沒有照顧好你,現(xiàn)在你犯了罪,媽媽很難過,媽對不起你……”李曉明流淚了:“媽媽,我對不起您,我做錯事了,您能原諒我嗎?”李曉明的媽媽也哭了:“只要你以后改好,媽媽原諒你!薄皨寢,我一定重新做人……”李曉明“哇”地一聲,當場大哭起來。
真情的淚,悔恨的淚,發(fā)人深思,讓人警醒!
評點:
這是個處境困難又不和諧的家庭。父親放棄管教,母親只養(yǎng)不教,終于在外誘力的影響下,一個原本善良懂事的少年走上了犯罪邪路。
剖析其犯罪根源是“父母不負責任”。父母對孩子,應(yīng)切實負起養(yǎng)育的基本責任,否則,也是一種“罪過”。養(yǎng)與育,“育”可以彌補“養(yǎng)”之不足,而“養(yǎng)”則不能彌補“教”之不足。李曉明的父親不但不管孩子,還助子虐母,枉為人父;其母雖辛勞持家,但教子無方。另一少年犯的父母離婚后,把兒子拋棄了,完全放棄養(yǎng)育之責,他們應(yīng)受到不同程度的社會譴責。
這兩個少年在犯罪前,竟然有20多個十五六歲失學(xué)少年在一起混。這是個觸目驚心的場景!胺缸锏妄g化”趨勢提醒人們,要非常重視少年期教育問題。少年期是一個充滿著復(fù)雜矛盾的很不穩(wěn)定的時期,甚至有些教育家稱之為“危險期”。家長應(yīng)格外重視孩子少年期的思想品德教育,讓他們轉(zhuǎn)“危”為“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