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房就不結婚,是女性給自己找的一個最大的婆媳矛盾根源。一個人不可能把什么好全占了,既想男方父母爽快掏錢買房,又想婚后生活不受干預,這很難做到。要想完全不受婆媳矛盾困擾,唯一可能的解決方式,是經濟完全獨立。
除此之外,還有折衷一點的辦法,但這需要把責任往小夫妻這邊多壓一點。具體來說,如果夫妻不能放棄來自父母的經濟支持,則需要做到兩點:1,降低對“婆媳矛盾”的敏感程度,以避免爭端擴大化;2,用禮物式的小經濟投入,回報父母的大額資金支持。
不要過分強調婆媳之間的親密關系
媳婦就是媳婦,婆婆就是婆婆,不要硬把兩者扯成“母女關系”。有一首歌叫《婆婆就是媽》,歌詞是“感謝您老人家,報答您老人家,你為兒媳送來一個疼我、愛我的他,婆婆您就是媽,真的辛苦啦,兒媳我讓您享享清福,安度好年華”。感謝是應該的,說“婆婆就是媽”,則無必要。
媳婦不太可能把婆婆當成自己的親媽,婆婆也不太可能把媳婦當成自己的親女兒。沒有婆媳愿意承認這句話,但現實就是如此?梢韵胂笠幌,一個二十多年來,沒有和你見過面的人,你會把她當作親媽嗎?說出來,自己也不信吧。婆婆是你老公的媽媽,是你孩子的奶奶,但不是你媽媽。心理學家認為,母子的關系因有親近血緣關系,彼此之間是“應有之情”,而婆媳關系應該定義為“真有之情”,夫妻之間的關系也是“真有之情”。所謂“應有之情”,是指本身就存在,不太
需要維護也能持久的感情;所謂“真有之情”,是指本來不存在,但因某種原因而觸發(fā)的感情,其維護成本較高。
媳婦對待婆婆的方式,是靠“真有之情”來推動的,但這種“真有之情”,往往是因為丈夫對他母親的“應有之情”隱射了過來。對這種隱射,不能抱有過高期待。“應有之情”由于是根據角色規(guī)定的情感,屬本能性觸發(fā),不會輕易變化;而“真有之情”雖是真實情感的流露,卻可能時過境遷。一旦婆媳雙方混淆了“應有之情”與“真有之情”的區(qū)別,就很容易導致矛盾的產生:婆婆希望媳婦像子女一樣孝順,媳婦期待婆婆像對自己女兒一樣無私。
但這往往是做不到的。做不到和期待之間產生落差,就容易產生矛盾。有人打過這么一個比方來形容婆媳關系,可能還比較恰當:婆婆和媳婦都是好相處的人時,兩者最好是同事關系、朋友關系(關系較好的那種);不好相處時,媳婦把婆婆當成領導就可以了,留一份敬重,少一點接觸。 (依米)
結語
經濟獨立后,不一定就沒有婆 媳 矛盾。但在經濟不獨立的基礎上,婆媳關系的惡化就有了進一步生根發(fā)芽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