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體育課、課間操安全目標管理考核制度
責任人:體育教師
1、學生上體育課必須著運動服裝、運動鞋。
2、體育教師要組織好課堂教學,不得中途離開課堂。
3、如上到有一定危險性的體育教材如跳馬、單雙杠、鉛球、跳高等時,教師要在教學場地對學生進行保護與幫助,并安排學生干部協(xié)助。如因為教師組織課堂不力而造成學生傷害事故的,由任課體育教師負完全責任。
4、學校在組織學生做課間操時,一定要安排專人管理,集隊速度不宜要求過快,禁止學生在樓梯、過道互相追逐打鬧。
九、實驗室安全目標管理考核制度
責任人:任課教師、實驗
1、上化學實驗課的教師和實驗員要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禁止學生接觸有毒易爆危險品。詳細記錄有毒試劑藥品的名稱、數量、使用消耗情況,限量發(fā)放,準確登記,用剩要全部上交,實驗器材、藥品不能放在辦公室。
2、實驗產生的有毒或腐蝕性廢物、污水要按環(huán)保部門的規(guī)定處理,嚴禁隨地倒放。
3、上物理實驗課的教師和實驗員要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實驗前要檢查所有的電路以及開關、接頭是否處于良好狀態(tài)。
十、目標管理考核制度化
責任人:任課教師
1、任何教師、班主任不得隨意把學生驅逐出教室或校門,如有違反,學校將給予紀律處分。如由于驅逐學生而造成學生意外事故的,由當事人負完全責任。
2、任何教師、班主任不得體罰學生,如有違反學校將給予紀律處分。如由于體罰學生而造成學生意外事故的,由當事人負完全責任。
3、上課期間,教師要負責保護學生的人身安全。沒有經過學校政教處、保衛(wèi)科的同意,任何人不得把學生從課堂帶走。如有違反規(guī)定導致學生發(fā)生意外的,由該教師負主要責任。
十一、學校安全教育制度
責任人:大隊部、保衛(wèi)人員、班主任
1、學校、大隊部、保衛(wèi)科要經常通過集會的形式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并和班主任簽訂安全責任狀。
2、班主任要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常識教育。班主任必須有安全記事本,每次安全教育都要有記錄,學校大隊部要隨時檢查。
3、全體教職員工都有義務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發(fā)現學生有危險行為要及時制止并通知班主任、政教處進行教育。
以上制度,希望同志們嚴格遵守,如有違反,學校將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相應的經濟處罰和行政處分,情節(jié)嚴重者將交由上級有關部門處理。